塔機設備進場驗收“十必須”
(1)設備產權備案證明、安裝使用說明、自檢合格證明及其他安全技術檔案齊全有效.
(2)標準節等主要承載結構件為原廠制造,無可見裂紋、塑性變形、開焊、嚴重銹蝕、嚴重磨損等結構缺陷.
(3)連接銷軸、高強螺栓等配置齊全,無缺損、無嚴重銹蝕.
(4)液壓頂升系統狀況良好.
(5)設備安全限位與保險裝置齊全有效.
(6)司機室設有性能參數標牌、力矩參數表或曲線圖,照明良好、配備滅火器.
(7)聯動控制臺具有零位自鎖和自動復位功能,有緊急斷電開關.
(8)爬梯護圈、休息平臺、障礙燈、風速儀等部件齊全完好.
(9)電氣控制設備和元件設置在防雨防塵專用柜內,電纜無破損.
(10)鋼絲繩、滑輪組、吊鉤等部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.
注:適用于出租、安裝、使用、監理和總承包等單位對塔機設備進行進場驗收管理.